家住夜市邊,我可說是混夜市長大的●迌仔,彼時那裡是鎮裡最繁華的地帶,在戲院、菜市場與三山國王廟之間,發展出一條小吃街,早上吃菜市場口的菜粽或杏仁茶油條;下午吃戲院口的煎粿與烤香腸,晚上再吃廟口的木瓜牛奶或花枝羹。青春期姐妹們都有發胖的煩惱,越煩惱吃越多哩。入夜後賣鱔魚麵的在我家對面的電線杆下擺攤,我們都圍過去看殺鱔魚,一把鑽子叉住魚頭接著劃開魚身,血腥極了,到現在我還是不敢吃鱔魚。接著是租在我家旁空地的牛雜湯開市了,一堆中年歐吉桑都夥過來,生意強強滾,賣到清晨,老闆就睡在桌上。母親開店門時看見總會嘀咕:「臭死了,成什麼體統!」我們家是不吃牛肉的,認為牛是神聖的,那些賣牛雜吃牛雜的人母親厭惡至極,看在每個月的租金上勉強忍受。那時的母親正威風,生意作得鈔票數不完,哪把一個賣牛雜湯的放在眼裡?沒幾年他在我家旁蓋了一樣高的大樓,房子的外觀還抄襲我家,一樓滿滿是古董,小孩個個彈鋼琴,母親聽到琴聲又嘀咕:「賣牛雜湯的裝什麼斯文?以前不就是睡在人家門口的嗎?」鄉下人都以職業稱呼,不知其名姓,賣豆芽菜的是「豆菜仔」,賣胸罩的叫「bra賈」,聽我媽講家鄉事常聽得一頭霧水:「今天豆菜仔來坐,講賣鉛片仔伊後生,就是bra賈,要跟火炭仔伊查某仔作親家,他就是夜市作美容的……」活了大半輩子,還不知鄰居姓什叫什,夠荒誕的。
現實上説明,賣什麼不重要,也沒什麼高下之分,能生存最重要,景氣淒涼後,一條街倒的有七八間,繁華區轉移後,連戲院都倒了,市場也關閉。母親藥房收起來還偷偷賣藥,夜市的生存哲學就是能賣一個就算一個,就是不能不賣。
我們家每個都是逛夜市高手,我第五六歲就在廟口跟大人喊價搶購拍賣品,媽跟我們最愛逛布店,光看那些五顏六色的布料就開心得不得了,然後到水果攤上吃蕃茄蘸糖粉醬油膏,下港才有的吃法,老闆熟到遠遠的就準備起來,切的是不計本錢的多,吃時我們看人們,人們看我們,因為姊姊與妹妹是漂亮得有名,末了買一束花回來插,畫上美麗的句點。姐妹們讀屏女時,總要到屏東夜市大吃一頓才回來,那裡有潮洲沒有的冰果室,墨綠色的包廂椅,是約會的好場所。我們還不懂什麼約會,只是來大吃大喝的,什麼蘇打冰淇淋、香蕉船,價格貴死人,吃掉一個禮拜零用錢都不在乎,末了在吃它一個菜粽才告圓滿結束。
逛夜市除了吃,還得買些什麼吧!大學時愛漂亮,逛西門町十幾個小時,就為買一件襯衫或牛仔褲,為怕胖,什麼都不敢吃,但也跟著吃金園排骨飯、三六九油豆腐細粉。還跟姊姊逛圓環連吃六七攤,可能是運動量大,吃不胖,腰圍一直是二十四。
結婚後又是住在市場邊,離遼寧夜市也近,那時嫌路邊攤髒,當母親之後成了嚴重的懷疑主義者,總覺得外面每樣東西都是髒的,病態的潔癖,就是無法抵抗那攤賣豬血糕或白苓糕的,自己買一串,不給兒子吃,他才兩三歲,怕吃了不乾淨,兒子痴痴地看我吃,然後說:「好想吃一口,口水都流出來了!」聽他誠摯的告白,這時才心軟讓他咬一口,兩人滿懷罪惡與快樂回家。
我們娘家都是糯米肚,只要是糯米做的食物完全無抵抗力,害喜時專愛吃米糕之類的食物,兒子口味完全像我,也是糯米肚,遺傳真是奇妙。冬天我最愛做油飯與麻油雞,其他人不愛吃,我們母子一起效忠於我們的糯米肚,真真有意思。
到美國那一年,最想念的是豆漿與燒餅油條,有一次殺到波士頓中國市場,的確是琳瑯滿目,買到的燒餅冷冷的,厚如披薩,心中悵然若失,聽同伴說哈佛大學附近有道地的燒餅油條,恨不得殺過去,可惜團體行動,沒人附和。中國人到國外一定會想念中國食物,每個人想的不一樣,但大多是不起眼的路邊攤食物,如我妹最想的是滷肉飯,我姐最想牛肉麵,路邊攤把我們塑造成一種奇特的人,自由且自我的外食主義,口味奇刁。國外沒有我們這麼豐富的路邊攤文化,就連大陸、香港也比不上。我在西安一時好奇,吃他們的路邊攤,也不過寥寥幾攤,食材貧乏,一點也不誘人,不像我們的路邊攤大多集中在市場口,用料實在又新鮮。走了一回,挑了最有地方特色的洋肉泡饝,端來時,但見碗缺了一塊,上頭浮了厚厚一層油,吃來味道難說,回家後鬧肚子好幾天。唉!台灣肚就是這樣,挑!
前幾年住在東海別墅商圈,真是又好吃又好買的好夜市,逛起來非三四個鐘頭不可,首先去試穿衣服,一件幾百,至多一兩千,然後到豆子吃紅豆芋圓湯,再買雞爪凍、豆干,走那條長長的夜市街,總會多買一兩雙鞋,幾個漂亮又便宜的耳環項鍊,要不包包,戰果輝煌,算起來也不過三兩千。
自從搬到百貨公司旁邊,這裡沒路邊攤,只有精品店,東西貴死人,剛開始只看不買,怪只怪那次SARS風波,沒人敢進百貨公司,只有我敢進,都沒人嘛,服務員都戴口罩,安全得很,百貨公司為刺激買氣,祭出買千送百,也沒刻意,一走就走到LV,買了平生第一個新包包,而且還是限量,算起來打九折,不久調價,差不多是八折。這個包到現在都沒提過,太招搖了,我的東西只養自己的眼,讀書寫字累時拿出來排排坐,那滿足啊!大概是生病後,生活少歡愉,美麗的物品,如荒漠中的花朵,撫弄時也有安慰,所謂的物化異化也會讓人快樂,那位
馬克斯先生想必是不同意的。
三兩年下來,戰利品驚人,人一旦用過精品,路邊攤的東西再也看不上眼,便宜的東西當然也有好的,但不經用,只能小買,夜市生活於我遂如遙遠的鄉愁,有次回到東海別墅,燈火輝煌中,車如流水馬如龍,我東轉西轉,不知要駐足哪一攤,一時竟不知身在何處。